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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马陆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

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24-04-09 1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号),特制定本入学排序办法。

一、就近入学

1.公办入学排序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公办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入学:

(1)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2)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3)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或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 2020 年以来已享有四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上述 3 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同类排序靠后。

2.人户一致的对象

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3.人户一致排序办法

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统筹安排入学。

2023 年已经公布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的学校,2024 年入学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或学生,户口迁入时间须满一年。此类学校对口学区内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或学生,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入学:

(1)报名公办学校且户籍迁入时间满一年(截止到 2024年 8 月 31 日);

(2)报名公办学校且户籍迁入时间未满一年(截止到2024 年 8 月 31 日);

上述 2 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同类排序靠后。

上述情况,在同等条件下,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统筹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3.本镇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 1-4类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办理时间或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等情况。

上述5和6类,在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简称“积分通知书”)的办理时间和所在区、购(租)房情况、缴纳社保金年限长短等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实际居住地址,安排入本镇公办学校,如遇本镇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将综合具体资源情况,跨街镇统筹。

 

   嘉定区马陆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教育)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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