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人大>政务之窗>详细内容

马陆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24-04-09 1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1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     和《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马陆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目前马陆镇区域内的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白银路分校、上海市嘉定新城普通第二小学、上海市嘉定新城实验第二小学、上海市宋校嘉定实验学校(小学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小学部)、上海市实验学校嘉定新城分校(小学部)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区教育局从2024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申请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申请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两年(至2025年8月31日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此类学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2024年起,马陆镇区域内的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白银路分校、上海市宋校嘉定实验学校(小学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小学部)实施此政策。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信息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就读本市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马陆镇社会事业发展办(教育)以下简称[“镇社发办(教育)”]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8日),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以上两份材料统称“人户分离证明”),到现就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

本区外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在马陆镇入学(截止日为4月28日),凭本镇的人户分离证明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现就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

本镇范围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4年嘉定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镇社发办(教育)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

(二)入学信息登记

登记时间:4月15日-4月28日。

登记对象及办理流程:

(1)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二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

环节

内   容

1

班主任将《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草表)发给家长,供家长核对信息。

2

家长将核对确认后的“信息登记草表”及佐证材料提交给班主任。

3

(1)幼儿园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登记;

(2)幼儿园将《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告知书”发给家长。

(2)民办三级幼儿园(才之源幼儿园、包桥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镇社发办(教育)将指定登记老师与现就读幼儿园的班主任老师,共同完成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具体信息登记事宜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环节

内    容

1

由镇社发办(教育)指定登记老师将《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草表)发给家长,供家长核对信息。

2

家长将核对确认后的“信息登记草表”及佐证材料按要求提交给登记老师。

3

(1)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登记;

(2)《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告知书”发给家长。

(3)未在上海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户籍地或居住地址在马陆),家长可以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到马陆镇社发办(教育)指定登记点:沪宜公路2228号社保中心南侧招生咨询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帐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4月28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2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0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8日至5月21日,开展本镇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5月26日,开展本镇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或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各小学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人户分离证明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镇社发办(教育)、各小学应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五)发放入学告知

5月22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或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小学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镇社发办(教育)按照当年度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二、初中阶段招生

本镇公办初中采取居住地段对口或划片范围内“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一)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父母、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父母、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6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初中,实施“五年限一”政策。目前马陆镇区域内的交大附中附属嘉定德富中学、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上海市宋校嘉定实验学校(初中部)、上海市实验学校嘉定新城分校(初中部)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区教育局从2024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初中,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申请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申请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两年(至2025年8月31日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此类学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2024年起,马陆镇区域内的交大附中附属嘉定德富中学、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上海市宋校嘉定实验学校(初中部)实施此政策。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6日前将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镇社发办(教育)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外区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6日),凭马陆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以上两份材料统称“人户分离证明”),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本区外镇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6日),凭马陆镇的人户分离证明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现就读小学进行信息更正。

本镇范围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24年嘉定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镇社发办(教育)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镇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户籍或持有本镇人户分离证明或居住本镇配住廉租房,确需到马陆镇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6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

目前在本镇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人户分离证明,可选择到户籍或人户分离证明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26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人户分离证明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镇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镇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6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镇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4月26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4月15日至4月26日,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在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26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的截止日。

5月26日,镇社发办(教育)、学校对申请就读六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三)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4月15日前,现就读小学须向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学或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初中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镇社发办(教育)按照当年度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四)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各初中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人户分离证明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家长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初中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三、从2024年起,上海市实验学校嘉定新城分校的入学方式采用划片范围内“电脑派位”,具体见4月11日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四、特殊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生

嘉定区成佳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咨询电话:嘉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59529873;嘉定区成佳学校59532151。对于无能力入学就读的本区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学校应送教上门。

五、政策宣传与时间节点

4月9日,镇社发办(教育)通过政府网站、“马陆城事”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在社区张贴《招生通告》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及家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记时间、登记方式以及申请就读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推广“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4月11日,本镇各公办学校通过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或招生公告。

4月13日至4月14日,本镇各公办义务阶段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六、公布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网址: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嘉定区教育局联系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601号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嘉定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39902051(小学入学咨询)

39902054(初中入学咨询)

39902063(民办入学咨询)

马陆镇社发办(教育)咨询地址:沪宜公路2228号社保南侧招生咨询点(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马陆镇社发办(教育)咨询电话:59156945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嘉定区马陆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教育)

                                  2024年4月9日


2024年马陆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 容

4月9日

镇社发办(教育)公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招生入学具体事项。

4月11日

各公办学校公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4月12日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4月13日至14日

本镇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

4月15日-26日

1.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到4月26日)

2.跨区就读的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到4月26日)

4月15日-28日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截止到4月28日)

5月8日-12日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12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5月10日)。

5月13日至15日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5月18日-21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20日至21日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5月22日

公办学校“电脑派位”。

开展民办学校录取验证。

5月22日起

陆续发放公办学校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5月25日-26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5月26日

组织辖区内公办初中审核学生材料。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嘉定区马陆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教育)

                                  2024年4月9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