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满:
你在嘉定区封周路255弄98号未经许可占用公共部位一案,本机关已依法制作《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文书号:沪嘉马府城管催告字〔2022〕第060128号,附后)。因:
□当事人难以确定;
☑难以送达当事人。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