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马陆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和《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如下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9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目前马陆镇区域内的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白银路分校、上海市嘉定新城普通第一小学、上海市嘉定新城实验第二小学、上海市宋校嘉定实验学校(小学部)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6月19日前通过线上登记、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市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线上登记、审验。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除嘉定区)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马陆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由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户籍(除马陆镇)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马陆镇申请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由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镇范围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2年嘉定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的)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
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
(二)入学信息登记
登记时间:6月4日-6月19日
登记方式:线上办理
登记对象及办理流程:
(1)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二级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幼儿园班主任老师线上点对点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
环节 | 内 容 |
1 | 班主任将《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草表)发送给家长,供家长核对信息。 |
2 | 家长将核对确认后的“信息登记草表”及佐证材料发送给班主任。 |
3 | (1)幼儿园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登记; (2)幼儿园将《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告知书”以照片的形式发送给家长。 |
(2)民办三级幼儿园(才之源幼儿园、爱你宝贝幼儿园、包桥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镇教委将指定登记老师与现就读幼儿园的班主任老师,通过线上点对点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具体信息登记事宜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居住地址在马陆镇,但目前在嘉定区其他街镇就读民办三级园的适龄儿童信息登记工作原则上在现就读幼儿园所属街镇教委安排完成。
环节 | 内 容 |
1 | 由镇教委指定登记老师将《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草表)发送给家长,供家长核对信息。 |
2 | 家长将核对确认后的“信息登记草表”及佐证材料按要求发送给登记老师。 |
3 | (1)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登记; (2)《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告知书”以指定方式发送给家长。 |
(3)户籍地或居住地址在马陆的未入园的适龄儿童、不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其他特殊情况适龄儿童的家长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2),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家长如实填写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mlzjw1@126.com邮箱。(邮件要求:文件以“幼升小(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命名,打包成一个文件并压缩,邮件名称与压缩文件名称须一致,附件大小不超过50MB)。由区教育局或镇教委老师,通过线上点对点与家长联系并完成入学信息登记。
电子版《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登记成功后获得的“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不得更改入学信息。6月19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zwdt.sh.gov.cn)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7月4日-7月10日。
验证对象为仅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域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第二批验证:7月25日-7月26日。
验证对象为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区域人户一致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儿童、随迁子女儿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房地产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等相关材料。
镇教委、学校应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五)发放入学告知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小学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镇教委按照当年度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二、初中阶段招生
本区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一)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父母、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父母、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5日前经现就读小学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初中,实施“五年限一”政策。目前马陆镇区域内的交大附中附属嘉定德富中学、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6月15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除嘉定区)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马陆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以下简称《回执》),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户籍(除马陆镇)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马陆镇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镇范围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22年嘉定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镇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户籍或持有本镇《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马陆镇就读初中,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
目前在本镇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镇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镇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6月15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的)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镇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3),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dxsc2022@163.com。邮件要求:文件以“小升初(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命名,打包成一个文件并压缩,邮件名称与压缩文件名称须一致,附件大小不超过50MB。
经审验后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6月4日-6月15日,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在就读小学进行更正。6月15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的截止日。
7月10日,镇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三)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6月15日前,现就读小学须向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学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初中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镇教委按照当年度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四)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各初中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家长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初中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三、特殊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生
嘉定区成佳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咨询电话:嘉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59529873;嘉定区成佳学校59532151。对于无能力入学就读的本区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学校应送教上门。
四、政策宣传与时间节点
5月30日起,本镇各公办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6月1日,镇教委通过政府网站、“马陆城事”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布招生告示和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告知学区内适龄儿童及家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记时间、登记方式以及申请就读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月3日,本镇各公办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或招生公告。
五、公布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嘉定区教育局咨询电话:39902051(小学入学咨询)
39902054(初中入学咨询)
39902063(民办入学咨询)
嘉定区教育局监督电话:39902066(信访、举报)
嘉定区教育局联系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601号
马陆镇教委咨询电话:59156945
马陆镇教委联系地址:嘉定区马陆镇沪宜公路2228号
附件:
1.2022年马陆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获取二维码
3.《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获取二维码
4.马陆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
嘉定新城(马陆镇)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附件1:
2022年马陆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 内容 |
5月30日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
5月31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
6月1日 | 镇教委公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
6月3日 | 各公办学校公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
6月4日-15日 | 1.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
2.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 | |
3.跨区就读的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 |
6月4日-19日 |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
6月19日 |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
6月20日-21日 |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
6月22日-26日 |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6月26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6月24日)。 |
6月23日 | 公办初中电脑派位。 |
6月27日-29日 |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7月4日-10日 |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
7月4日-5日 |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
7月10日 | 开展民办学校录取验证。 |
7月10日起 | 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
7月13日-14日 | 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
7月10日 | 组织辖区内公办初中学生验证。 |
7月25日-26日 |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
7月底 | 公办初中第二批验证。 |
8月15日 | 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附件2: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附件3:上海市中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附件4:
马陆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
一、就近入学
(一)小学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4)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5)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两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两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二)初中入学
(1)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
(2)本镇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3)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
(4)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5)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两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两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三)人户一致的对象: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儿童(学生)。
(四)人户一致排序办法: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区户籍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学生)的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3)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上述(5)和(6),根据随迁子女父母积分通知书办理地点、购(租)房情况、缴纳社保金时间长短等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实际居住地址,安排入本镇公办学校,如遇本镇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将综合具体资源情况,跨街镇统筹。除上述六类的其他类型适龄儿童,由镇教委视区域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嘉定新城(马陆镇)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