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后果告知书》、《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送达通告
王利新:
由于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无法向你(临泽路600弄10号701室)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法律后果告知书》(NO.1900628)、《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马府城管责停决字〔2020〕第063290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向你通告送达上述法律文书,从通告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
注:本通告于2020年9月9日张贴于马陆镇临泽路600弄10号701室进户门及小区公告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