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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新城(马陆镇)2019年初中新生入学通告

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19-03-18 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新城(马陆镇)2019年初中新生入学通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19〕41号),结合本区域实际,嘉定新城(马陆镇)教委现对2019年秋季初中新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信息核对

核对对象: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

核对时间: 4月2日--4月13日

核对地点:学生现就读小学  

核对信息内容:“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关键信息

二、材料验证

1、验证对象:申请在本镇就读6年级的随迁子女及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2、验证安排:

验证时间

6月1日

8:30—11:30  13:00—15:00

验证对象

(1)现就读马陆小学五年级随迁子女学生

(2)居住地址在本镇,现就读于外区或外街镇的五年级随迁子女学生

(3)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1)现就读德富路小学五年级的随迁子女学生

(2)现就读民办包桥小学五年级的随迁子女学生

(3)现就读民办仓场小学五年级的随迁子女学生

现就读戬浜学校五年级的随迁子女学生

 

验证地点

马陆育才联合中学

(育英街355号)

 

德富路中学

(德富路1781号)

 

戬浜学校

(嘉戬公路665号)

 

3、验证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凭证(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②原籍户口簿; 

③随迁子女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④预防接种证;

⑤随迁子女或其父母名下的住宅类房产证或购房预售合同(全额付款发票),或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租赁备案证明;

⑥父母一方的社保金缴纳明细证明;

可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

①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②父母一方在本镇所投资注册企业的纳税证明(上一年度);

③父母一方的硕士学位学历证明;

④父母一方近3年内获得本市、区、镇、村(社区)政府表彰奖励或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表彰奖励证明;

⑤父母一方为本镇区域优质企业中高层管理者证明。

三、其他注意事项说明

1、目前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五年级学生,需在我镇就读六年级的,请于8月10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嘉定区教育局(嘉行公路601号)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

2、材料验证学校,只是为组织审验工作而设的场所,不与今后就读学校挂钩。

3、家长应如实提供入学所需的材料,在后续审验过程中如被发现有虚假情况,后果自负。

 

 

嘉定新城(马陆镇)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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