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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新城(马陆镇) 2017年适龄儿童入园集中登记通告

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17-03-24 12:00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新城(马陆镇)

2017年适龄儿童入园集中登记通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3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本区小学、初中、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17〕13号)等文件精神,嘉定新城(马陆镇)现对2017年秋季幼儿园新生入园信息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符合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随迁子女适龄幼儿。

二、登记安排:(由一位家长带领幼儿前往)

登记时间

登记对象

登记地点

5月13日(周六)

8:00-16:00

A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 儿童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达标(2017年4月23日前积分达标)

② 儿童或其父母拥有本镇区域范围内住宅类产证(产证认定截止日:2017年4月23日)

双丁路幼儿园

(双丁路1300号)

B类: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随迁子女适龄幼儿

 

包桥幼儿园(宝安公路2777号2号楼)

爱你宝贝幼儿园(嘉戬公路1000号)

天天幼儿看护点(嘉新公路1065号)

备注:※请家长根据要求,自主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进行报名信息登记,过期不再受理。

三、登记需提供材料:(材料认定截至日期为:2017年4月23日)

A类登记对象需材料:

① 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② 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单(认定截止日:2017年4月23日);

③原籍户口簿;

④随迁子女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

⑤预防接种证;

⑥本区域内,适龄儿童或其父母名下的住宅类房产证(产证日期:2017年4月23日前);

⑦父母一方的社保金缴纳明细。

可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

①父母一方在本镇所投资注册企业的纳税证明(上一年度);

②父母一方的学历(职称)证明;

③父母一方近3年内获得本市、区、镇、村(社区)政府表彰奖励或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表彰奖励证明;

④父母一方为本镇区域优质企业中高层管理者证明;

B类登记对象需材料:

①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嘉定新城(马陆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原籍户口簿; 

③随迁子女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

④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租赁备案证明或住宅类房地产证。

⑤预防接种证。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集中登记说明

1、请符合条件的对象,统一在本《通告》告知的集中登记日,到指定场所登记,过期不再受理。

2、办理登记的学校,只是为组织登记工作而设的场所,不与今后报名就读挂钩。

3、登记当天,对符合条件入园的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6月份,对所有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镇教委将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情况和登记对象提供材料情况,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园。

 

嘉定新城(马陆镇)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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