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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新城(马陆镇)2017年初中新生入学通告

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17-03-24 12:00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新城(马陆镇)2017年初中新生入学通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本区小学、初中、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17〕13号)等文件精神,嘉定新城(马陆镇)现对2017年秋季初中新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信息核对:

核对对象:目前在本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五年级学生。

核对时间: 4月1日--4月10日

核对地点:学生现就读小学  

核对信息内容:户口所在地、住址、非上海户籍学生的居住信息、监护人手机号码等。

注:本市小学五年级在籍学生(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学生)的学籍信息经所在小学确认后直接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不需要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二、信息登记:

登记对象:目前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五年级学生,需在我镇就读六年级的。

登记时间:4月1日---4月10日

登记地点:嘉定区教育局(嘉行公路601号)

三、登记需提供材料:

(一)本市户籍(材料认定截至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

①家庭户口薄

②预防接种证

③房产证明(住宅类房产证、农村自有宅基地证或动迁协议)

如属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除上述①、②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

②与《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上地址相同的住宅类房产证明(租赁备案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 (材料认定截至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

必须提供以下①—④材料:

①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嘉定新城(马陆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原籍户口簿; 

③子女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

④预防接种证;

⑤适龄儿童或其父母名下的住宅类房产证或购房预售合同(全额付款发票),或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租赁备案证明。

四、校园开放日时间安排:(详见各校通告)

  马陆育才联合中学     3月18日  

戬浜学校             3月18日   

德富路中学           3月24日

五、材料审核:

1、审核对象:申请在本镇就读6年级的随迁子女

2、审核时间:6月3日    8:00-16:00

3、审核地点:随迁子女家长凭相关通知带孩子前往指定地点对有关证件进行现场核对复验,审核地点与录取学校没有关联。

4、审核所需材料:除上述三(二)①—⑤材料,

另必须提供:父母一方的社保金缴纳明细证明。

可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

①父母一方在本镇所投资注册企业的纳税证明(上一年度);

②父母一方的学历(职称)证明;

③父母一方近3年内获得本市、区、镇、村(社区)政府表彰奖励或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表彰奖励证明;

④父母一方为本镇区域优质企业中高层管理者证明。

 

 

嘉定新城(马陆镇)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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