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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新城(马陆镇)2017年小学新生入学通告

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17-03-24 12:00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新城(马陆镇)2017年小学新生入学通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本区小学、初中、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17〕13号)等文件精神,嘉定新城(马陆镇)教委现对2017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二、入学信息登记:

(一)登记对象:

①目前就读民办三级幼儿园(看护点)儿童

   ②未入园的适龄儿童

(二)登记安排:

登记时间

4月17日----4月21日

8:30—11:00  13:00—16:30

4月8日   4月23日

4月17日---4月21日

8:30—11:00  13:00—16:30

(周四除外)

登记对象

①就读锦儿看护点、天天看护点的适龄儿童

②其他适龄儿童(居住地为嘉定新城核心区)

①就读包桥幼儿园的适龄儿童

②其他适龄儿童(居住地为马陆地区)

①就读爱你宝贝幼儿园适龄儿童

②其他适龄儿童(居住地为戬浜地区)

居住在本镇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登记地点

德富路小学

(德富路1781号)

马陆小学

(樱花街55号)

戬浜学校

(嘉戬路665号)

马陆镇政府教委

(沪宜公路2228号)

注:信息登记时只需一位家长前往,无需带领小孩

三、登记须提供材料:(材料认定截至日期为:2017年4月23日)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①家庭户口薄

②预防接种证

③房产证明 (住宅类房产证、农村自有宅基地证或动迁协议)

如属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幼儿,除上述①、②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②与《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上地址相同的住宅类房产证明(租房备案证明)。

(二)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必须提供以下①—⑥材料:

①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嘉定新城(马陆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原籍户口簿; 

③随迁子女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

④预防接种证;

⑤本区域内,适龄儿童或其父母名下的住宅类房产证或购房预售合同(全额付款发票),或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租赁备案证明。

⑥父母一方的社保金缴纳明细。

可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

①父母一方在本镇所投资注册企业的纳税证明(上一年度);

②父母一方的学历(职称)证明;

③父母一方近3年内获得本市、区、镇、村(社区)政府表彰奖励或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表彰奖励证明;

④父母一方为本镇区域优质企业中高层管理者证明;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注:在外区县或外街镇幼儿园已进行信息登记并取得《入学信息登记表》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请家长于4月17日-4月21日至镇教委登记点(沪宜公路2228号)递交相关材料,以便统筹安排入学。

四、校园开放日时间安排: 马陆小学          3月18日  

戬浜学校         3月18日   

德富路小学       3月18日

五、入学报名验证:

①报名验证时间:5月27日----5月28日

②复验地点:家长凭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相关通知,由一位家长带领适龄儿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验。

③复验所需材料:同入学信息登记所需材料。

 

 

  嘉定新城(马陆镇)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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