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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结合”,震慑犯罪

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19-07-17 13:00 浏览次数: 【字体:

我们的最高利益,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的最高目标,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
    为此,开展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有三个重要的“结合”:一是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二是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三是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上也很明确,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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