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砍伐树木 施工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月13日,马陆城管中队接到12345转来的投诉举报,反映封周路255弄东方豪园小区内存在砍伐树木的情况。经核查,被砍伐的为11棵柳树,均被砍到根部。经初步测量,柳树胸径从18厘米到30厘米不等。在调查过程中,相关人员相互推诿,但经多次约谈开发商、物业公司、砍树工人、雇佣业主,马陆城管中队最终认定直接砍伐树木的施工人员为行政处罚主体。《上海市绿化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擅自砍伐树木。违反规定的,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此次对砍伐树木的人员处以14.635万元罚款处罚。
马陆城管中队提醒市民,确因下列原因确需砍伐树木的,养护单位应当向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切勿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迁移和砍伐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