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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18-03-13 14: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交警提醒:3月1日前,不必急于处理非本人名下的交通违法。

一、3月1日以后,机动车驾驶人在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含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仍按现有政策办理,处理流程及条件不变,敬请相互转告,避免扎堆处理。

二、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网上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是更为便捷的业务办理渠道,不影响窗口办理。

三、公安部12123的APP二维码及网上自助绑定流程

1、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个人注册或登陆;

2、在首页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如需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则选择对应选项卡;

3、按照提示,填写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包括小型汽车、小型能源汽车)、号牌号码、发动机后六位、与车主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亲戚、朋友、其他),点击“申请绑定”;

4、上传三张照片:①本人手持身份证明;②车主手持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明;③本人身份证、绑定的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同框照片;

5、通过短信验证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在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

6、点击“提交”,等待审核;

7、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警12123手机APP告知申请用户。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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