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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新城(马陆镇)适龄公民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通告

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17-06-16 08: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兵役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2017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不含本市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以及12月31日前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普通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本人自愿应征、12月31日前年满17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应届或翌年毕业的男性公民以及年满17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普通高中(不含中专、职高、技校)应届毕业的女性公民也可参加应征报名。上述对象统称:适龄公民。

二、程序方法。一是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6月1日至15日,所有适龄公民,均需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信息(包括个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根据网上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二是参加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2017年6月24日上午7:30-11:30分,适龄公民须持《登记/报名表》、《预征对象登记表》、《申请表》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兵役证,到嘉定新城(马陆镇)设立的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并接受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领取或审验本人的《上海市公民兵役证》。有参军意向、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或翌年毕业的男性公民和年满17至22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的女性公民,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设立的兵役登记站报名应征,并接受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所有应征女性公民须在6月上旬至8月上旬,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

三、法律责任。实行兵役登记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及时登陆“全国征兵网”参加兵役登记、按时到指定地点确认登记情况。逾期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须向户籍所在地武装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和现场确认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就学、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咨询受理。6月1日至30日,市和区政府征兵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兵役法规和征兵政策宣传,接受咨询。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上海征兵”政府门户网站(网址:zbb.sh.gov.cn)。市政府征兵办咨询电话为:62757143、62757242。嘉定区政府征兵办咨询电话为:59582121。嘉定新城(马陆镇)征兵办咨询电话为:59515353,嘉定新城(马陆镇)兵役登记站地址为:嘉定新城(马陆镇)机关大楼南楼3楼会议室(嘉定区马陆镇沪宜公路2228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嘉定新城(马陆镇)征兵办公室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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