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马陆城管中队接到投诉举报,称丰饶路某厂区内有饲养雏鸡的情况。接到举报后,马陆城管中队执法队员找到饲养人。饲养人认为养鸡在自家厂区里,不在公共区域,属于私人行为,别人无权干涉,未曾认识到擅自养鸡对环境和周边市民造成的影响。经过执法队员教育劝说,饲养人逐渐认识到其擅自饲养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并同意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自行处置活禽。
5月8日,执法队员再次来到该厂区进行复查时,发现饲养人已自行处置饲养的11只活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