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镇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工作正式启动
日前,2017年嘉定新城(马陆镇)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工作正式启动。为切实做好我镇区域内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现结合区域实际,将本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公布如下:
一、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二)信息登记办法:2017年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除民办三级幼儿园)可在幼儿园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民办三级幼儿园适龄儿童和未在我镇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街镇教委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
(三)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须凭本镇的人户分离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等材料办理入学登记手续。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将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四)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五)5月27日-5月28日为嘉定区小学(含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报名验证日。
二、初中阶段招生
2017年4月10日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妥监护人手机号码供后续接收通知信息。
6月3日,镇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验证核对。
三、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入园对象:年满3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公办幼儿园招生:
1.本区户籍,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且直系亲属或本人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住房(动迁户提供动迁协议)的,可归口入园。
2.本市非本镇户籍,父母或幼儿本人持有我镇区域内相应的房地产证的,统筹入园。
3.本市户籍,居住我镇配住廉租房的适龄幼儿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廉租房所对口幼儿园登记入园。
(三)随迁子女适龄幼儿入园:所需材料与入小学所需材料相同。
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幼儿入园,如仍有空余学额,由镇教委统筹安排随迁适龄儿童,首先安排积分达标且持住宅类房产证的随迁子女。
附件: 1、 2017年幼儿园新生入学通告.doc
嘉定新城(马陆镇)教育委员会
二0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