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与重点
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既然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其内容几乎涵盖一个城区的所有工作,那么,“全覆盖”就是一个基本要求。
什么叫“全覆盖”?从文明分类来说,包括了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行为举止文明;从社会分工来说,则关乎经济发展、城区建设、市民素质、治安秩序,还有科学素养、文化娱乐、养老福利、公共服务、青少年教育,等等。总之,作为一项全面型创建,“创城”可说是天上地下无所不包,男女老少人人有责。
但凡事皆有重点,牵牛总要“牵牛鼻子”。“创城”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从已有的实践来看,有六大内容应该列为“创城”的重点工作,即——核心价值观宣传普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秩序与交通文明倡导、城乡环境与“五违”整治、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志愿者规范服务。
抓好覆盖,抓好重点,既需要领导顶层设计,更需要群众广泛参与。如果任务分解不到位,“创城”就会出现“盲区”;如果领导指挥不周全,“创城”就不能整体推进;如果群众参与意愿淡薄,“创城”效果就不会理想。
抓好覆盖,抓好重点,不仅考验领导的智慧,更检验群众的热情。这两条具备了,“创城”成功也就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