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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嘉定新城(马陆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统筹管理办法

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16-04-06 13: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嘉定新城(马陆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统筹管理办法。

1、就近对口入学

安排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本镇户籍、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儿童(本镇动迁户以动迁房地址对应入学)

(2)本镇廉租房户籍儿童

2、统筹安排

就近对口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儿童(依据房产、租赁合同的年限等排序)

(2)上海户籍集体户口儿童

(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满120分的随迁子女

(4)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公办中小学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入学,如仍有空余学额,由镇教委根据随迁子女或其父母是否持有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父母一方缴纳社保金时间长短、父母学历、父母工作情况等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符合条件但未能入公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可进入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就读。

 

嘉定新城(马陆镇)教育委员会

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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