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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行拆违章房

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15-11-12 11:00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经过嘉定新城(马陆镇)拆违办、希望社区、常发豪庭物业公司等多方协调和耐心劝导下,小区业主自行拆除了一处在建违章建筑,涉及玻璃房8平方米。
该违章建筑位于小区一楼,该业主为图便利,擅自搭建玻璃阳光房。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该玻璃房属于在建违章建筑,须立即拆除。接到物业公司举报后,希望社区迅速配合镇拆违办到达现场查看,并告知业主相关规定及处置流程。为了减少业主损失,同时也为了顺利推进拆除工作,希望社区、镇拆违办、物业公司多次上门,耐心细致地开展劝导工作。最终,该业主表示理解,同意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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