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4312000-2018-0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年01月02日 | 文 号: | 新城管委(马府)〔2018〕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新城管委(马府)〔2018〕2号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批转嘉定新城(马陆镇)审计办公室关于《内部审计廉政建设规定》的通知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直属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嘉定新城(马陆镇)审计办公室关于《内部审计廉政建设规定》,经嘉定新城管委会(马陆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落实,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共同遵守廉政建设规定。
特此通知。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日
关于内部审计廉政建设规定
为了落实嘉定新城(马陆镇)内部审计廉政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廉政建设,廉洁从审,特制定本规定。
一、审计组应自觉遵守上级审计机关及本镇党委政府对廉政工作的各项规定,积极主动接受廉政教育,严格自我约束,加强内部监督。
二、审计组长对审计组的廉政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一)进点前,有针对性地进行廉政教育,明确廉洁执审纪律。
(二)进驻后,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廉政建设规定,取得支持和配合,并认真执行廉政建设规定。
(三)审计结束后,认真总结审计组执行廉政建设规定情况,主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如实向领导汇报。
三、审计组设兼职廉政监督员,其职责是:
(一)协助审计组长抓好廉政工作,对审计组廉洁执审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二)注意发现廉政上的好人好事,建议审计组长及时表扬;
(三)发现苗头及时制止,避免违纪问题发生;
(四)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廉政建设措施的建议。
四、审计组要认真执行审计规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忠于职守、依法审计。
(一)不隐瞒、变更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政法纪的事实;杜绝提交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
(二)不泄露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秘密;
(三)个人不单独与被审计单位商谈审计组提出的审计事项处理意见。
五、审计人员要自觉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规范职业行为。
(一)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
(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等娱乐活动;
(三)不准参加被审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
(四)不准收受被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五)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资金、补贴和福利品等;
(六)不准借用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或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七)不准通过中介组织收取劳务费、咨询费、介绍费等;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个人要求。
六、审计办主任对审计组遵守该规定有关情况予以登记,实行违反廉政规定一票否决的制度,发现有不廉洁行为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