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4312000-2017-00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年10月16日 | 文 号: | 新城管委(马府)〔2017〕21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新城管委(马府)〔2017〕212号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拟撤销新联村西赵、张徐等2个村民小组建制的请示
嘉定区人民政府:
嘉定新城(马陆镇)随着城市化规划建设的推进,新联村西赵、张徐等2个村民小组分别于2001年已全部动迁,已具备撤销村民小组建制条件。2个村民小组基本情况如下:
1、西赵村民小组原有土地总面积222.16亩,村民45户,现有户籍人口3人。经历6次征地,已全部被征用,其中:沪府土(2000)第732号征用96.264亩;沪府土(2007)第381号征用5.818亩;沪府土(2005)第420号征用5.154亩; 沪府土(2005)第422号征用10.027亩;嘉府土(1997)第168、170、172号征用96.015亩;沪1986-47建营征用9.906亩。
2、张徐村民小组原有土地总面积420.48亩,村民72户,现有户籍人口26人。经历8次征地,共计征用土地382.975亩,其中:沪府土(2000)第732号征用188.36亩;沪府土(2007)第381号征用23.896亩;沪府土(1995)第183号征用83.43亩;嘉府土(1997)第168、170、172号征用11.619亩;嘉府土(1993)第249号征用1.86亩;嘉府土(1995)第235号征用38.706亩;沪1988-67征用1.54亩;沪1986-47建营征用33.564亩,剩余土地39.066亩。
上述2个村民小组剩余土地全部由镇资产经营公司暂按现行补偿费标准4.06万元/亩托盘,托盘后,取消土地流转补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嘉府发[2011]17号)文件有关规定,上述2个村民小组的撤制方案及资产处置方案,已经上述村民小组征询表决通过。经研究,拟撤销上述村民小组的建制。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