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4307000-2016-01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年09月01日 | 文 号: | 新城管委(马府)〔2016〕12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新城管委(马府)〔2016〕123号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印发《嘉定新城(马陆镇)保基本类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嘉定新城(马陆镇)保基本类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办法》经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马陆镇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日
嘉定新城(马陆镇)保基本类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系统,明晰评估后保基本类养老机构服务对接的具体流程,根据《嘉定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嘉社养老领办【2016】1号)要求,结合嘉定新城(马陆镇)养老服务需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嘉定新城(马陆镇)保基本类养老机构必须实行入住轮候。经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确认,评估等级为照护4-5级的本镇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或评估等级为照护3级的本镇户籍80周岁以上老人,可以到本镇保基本类养老机构申请入住轮候。
二、轮候通道
保基本类养老机构轮候通道按照优先次序分为特殊保障通道、优先轮候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
(一)特殊保障通道
1、政府保障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即:农村五保对象、城市社会孤老)。
2、经嘉定新城(马陆镇)民政办认定的确实需要特殊照顾的老人。
(二)优先轮候通道
1、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老人。
2、70周岁及以上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的老年人。
3、60周岁及以上持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住证》的老年人。
4、获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老年人。
(三)普通轮候通道
前两轮候通道以外的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确认可以进入轮候的老年人。
三、轮候原则
1、年龄优先原则。同等条件下年龄高者优先。
2、困难优先原则。同等条件下经济收入低者优先。
3、照护等级优先原则。同等条件下照护等级高者优先。
4、区域优先原则。同等条件下,在本镇保基本类养老机构已经入住满员的情况下,申请入住的本镇老人可优先轮候区级保基本类养老机构。
5、由特殊保障对象、优先轮候对象转变为普通轮候对象的,应按照总排位在普通轮候通道轮候。
6、由普通轮候对象转变为特殊保障对象、优先轮候对象的,应分别在特殊保障通道、优先轮候通道的末位开始轮候。
四、监督保障
1、申请人及其监护人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发现提交的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轮候资格。
2、保基本类养老机构应当如实、及时上报空余床位信息。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评估轮候平台转介的老年人入住,不得擅自接收不符规定的老年人入住。
3、本镇保基本类养老机构轮候信息由区民政局定期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咨询。
4、区和镇民政部门会同监察部门对保基本类养老机构评估轮候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
五、申请入住轮候流程
1、申请人或代理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嘉定新城(马陆镇)助老服务社进行照护等级评估申请的登记。
2、区平台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组织进行上门评估。
3、在取得评估结论认定后,申请人或代理人携带好相关材料至本镇保基本类养老机构申请入住登记,并进入相应轮候通道。
六、附则
1、本办法在嘉定新城(马陆镇)保基本类养老机构内进行公示。
2、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