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4307000-2015-03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年10月19日 | 文 号: | 新城管委(马府)〔2015〕19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新城管委(马府)〔2015〕191号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2015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镇级公司、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临床用血需要和血液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人口现状和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根据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区政府下达给我镇2015年度无偿献血总量为1527人份(每人份200毫升,不包括教育局下达各学校的任务30份)。
二、无偿献血原则
2015年,嘉定新城(马陆镇)的无偿献血工作继续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导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上海市献血条例》,动员和鼓励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从而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增量机制,推进本辖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参加献血者每次献血200-400毫升,两次献血之间的时间间隔应≥6个月。
三、日程安排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10月10日 | 镇415会议室 | 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工作意见 |
10月20日前 | 镇卫计办410室 | 确定指标数(参见附件1),并领取《献血登记表》 |
10月28、29日 | 镇卫计办410室 | 11月4、11日参加献血的单位上报名单 |
11月6、7日 | 镇卫计办410室 | 11月18、25日参加献血的单位上报名单 |
11月20、21日 | 镇卫计办410室 | 12月2、9日参加献血的单位上报名单 |
11月4、5日 | 镇卫计办410室 | 12月16日参加献血的单位上报名单 |
献血日当天上午7:30-11:00 | 嘉富路508号 | 参加无偿献血(具体安排参见附件2) |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嘉定新城(马陆镇)在原有基础上调整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甘永康(嘉定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马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 敏(嘉定新城管委会委员、马陆镇副镇长)
副 组 长(按姓氏笔画排列):
朱 杰 马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朱红新 嘉定新城(马陆镇)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宋 婷 嘉定新城(马陆镇)党政办主任
张向群 嘉定新城(马陆镇)卫计办主任
组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东兰 嘉定新城(马陆镇)党政办副主任
陆 萍 马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浦建明 嘉定新城(马陆镇)卫计办副主任
倪佳佳 嘉定新城(马陆镇)卫计办社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镇卫计办合署办公,张向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浦建明、倪佳佳为联络员。
五、工作要求
(一)正确面对无偿献血新常态,做到“加强领导,依法实施”
无偿献血是利国利民、利人利己之举,各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实行党政一把手主责制,要明确和细化无偿献血的阶段性增量目标和实施步骤,整合资源,增加投入,把握无偿献血的工作规律。各单位在上报献血名单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主要领导签名(见附件3)。同时,应落实专人负责献血工作的全过程,认真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开展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人员组织到位、献血及时有序、任务顺利完成。
(二)有效推进献血工作开展,做到“综合协调,各方联动”
为确保献血合格率,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献血者的初选工作,把参加献血的人员严格控制在1:1.5,不得超比例。同时,要严格把住临床用血质量关,不得利用血贩子或雇佣他人参加献血。如有发现且经查实,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应通知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献血当天务必带好居民身份证。外来务工人员还须带好工作证和居住证,以备查验。同时,应如实填写《献血登记表》,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三)不断巩固无偿献血模式,做到“大力宣传,鼓励自愿”
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的宣传和招募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要及时宣传无偿献血活动的意义和感人事迹,形成人人关心支持、踊跃参加无偿献血的浓厚氛围。要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巩固探索精神关爱和社会尊重的无偿献血氛围,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抑制超出“适当补贴”范围的献血后高补贴、长休假现象,并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