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4312000-2023-004 | 发布机构: | 马陆镇 |
生效日期: | 2023年12月05日 | 文 号: | 嘉马府发〔2023〕5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嘉马府发〔2023〕59号马陆镇镇与村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沪府发〔2017〕44号)《嘉定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嘉农委〔2019〕96号)《嘉定区乡村振兴重点配套建设项目的指导意见》(嘉府办发〔2021〕3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乡村振兴领域科学合理界定镇与村两级财政事权划分,规范镇与村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完善本镇乡村振兴支出保障标准,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统一、区域均衡的乡村振兴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
(二)基本原则
1.支出责任与事权相适应原则。在相关规定和授权范围内,结合本镇实际,合理划分镇与村事权。根据受益范围、兼顾职能和行政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镇与村的支出责任以及承担方式。
2.受益范围原则。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受益范围覆盖全镇、具有一定外部性的事项,由镇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对于村辖区内的事项,由各村承担支出责任。
3.信息复杂程度原则。对于信息较容易获取和甄别的全局性事项,由镇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对于信息获取和处理复杂、可能造成信息不对称的事项,由各村承担支出责任。
4.调动积极性原则。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充分体现权责匹配,有利于镇、村积极主动履行各自职责和激励相容,实现总体利益最大化。
5.统筹整合提高效力原则。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统筹,强化各村主体责任,加强沟通合作,促进各方资金、政策、项目聚焦整合。
6.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原则。依据各村发展的差异性,坚持保障标准合理均衡,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尽力而为,同时量力而行。兼顾镇、村财力承受能力,不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积极稳妥推进。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乡村振兴领域镇与村事权划分
项目建设类
1.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建设
(1)规划阶段
镇级事权:总规、乡村规划等编制内容。
村级事权:村民每户布点、风貌设计、策划设计等内容。
(2)土地阶段
村级事权:平移地块土地指标费、节地论证、用地手续等规费内容。
(3)房型设计阶段
镇级事权:【16号令】规定的占地、高度、建筑面积等,及房型类型。
村级事权:【16号令】规定的基本要求中,不突破上位法规定,村自主要求,及地质勘探、房型施工图、风貌奖励等内容。
(4)施工阶段
村级事权:村民组范围内集中翻建中的各类项目。
2.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大配套建设
(1)道路
镇级事权:镇管“农村公路”中主路道路大中修及主路道路雨水排水设施建设。
村级事权:村支路、机耕路的翻建、维修及支路雨水排水设施建设。
(2)桥梁
镇级事权:镇管农村公路主路桥梁的翻建、维修。
村级事权:村内支路桥梁翻建、维修。
(3)农村污水
镇级事权:农村公路污水二级管网建设、大修及农村污水生态处理站。
村级事权:村宅内农村生活污水三级管网新建、大修及污水沿河截污。
(4)“水、电、煤”大配套
镇级事权:高压电力建设到表前(村民组总表)、天然气管网建设到表前(村民组总表)、自来水管网建设到表前(村民组总表)主路的道路路灯等内容。
村级事权:农村支路等路灯。
(5)通信工程
镇级事权:主路的道路通信管网排管等内容。
村级事权:农村支路、村民组内及架空线入地等高标椎需求的通信管网排管等内容。
(6)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工作站
镇级事权:政府专职消防队、一级微型消防站总站建设等内容。
村级事权:村级微型消防站。
3.生态环境建设
(1)绿化和景观
镇级事权:主路绿化建设。
村级事权:林地(公园)、公共绿地等内容。
(2)水环境建设
镇级事权:中小河道疏浚。
村级事权:河道养护范围外的周边环境整治、拆除违建等内容。
(3)风貌、文化建设
村级事权:村宅风貌,党建、文化方面建设等内容。
4.公共服务建设
村级事权:社会服务、便民、乡村治理项目。
5.产业项目建设
村级事权:各类产业项目建设。
长效管理类
1.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日常管理
(1)规划调整
镇级事权:规划调整。
(2)村民组宅内设施维修(含物业管理)
村级事权:各类村民组宅内设施维修(含物业管理)。
2.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大配套日常管养
(1)道路
镇级事权:镇管“农村公路”日常管养。
村级事权:村支路日常管养。
(2)桥梁
镇级事权:镇管农村公路桥梁日常管养。
村级事权:村内支路小桥日常管养。
(3)四类设施
村级事权:农村公路四类设施管养、村内支路四类设施管养。
(4)农村雨污水
镇级事权:雨污水二级管网日常管养、雨污水三级管网日常管养及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养。
(5)“水、电、煤”大配套
镇级事权:镇管“农村公路”路灯日常管养等内容。低压、高压电力维护到表前(村民组总表)、天然气维护到表前(村民组总表)、自来水维护到表前(村民组总表)管养。
村级事权:农村支路等路灯日常管养。
(6)通信工程
镇级事权:通信管网维护。
(7)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工作站
镇级事权:政府专职消防队、一级微型消防站总站消防业务经费、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的更新、配置和运营维护等内容。
村级事权:村级微型消防站消防业务经费、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的更新、配置和运营维护;农村村宅的消防管网、取水码头建设、配置和运营维护等内容。
3.生态环境管理
(1)绿化和景观
镇级事权:享受生态转移补贴的生态公益林、镇级道路两侧道路绿化的日常管养。
村级事权:村旁、宅旁、路旁(村级道路)林地,公共绿地的日常管养。
(2)水环境
镇级事权:河道日常管养。
村级事权:河道周边环境日常管养。
(3)环境保洁
镇级事权:农村公路保洁。
村级事权:村支路保洁、村宅环境治理、村宅厕所保洁等内容。
(二)规范乡村振兴领域镇与村支出责任划分
按照“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的原则,确定乡村振兴领域镇与村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并保持基本稳定。对属于镇级并由镇级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镇级承担支出责任。对属于村级并由各村组织实施的事权,原则上由村级承担支出责任;对属于村级事权,因临时应急由镇级组织实施的事项,在镇对村综合补贴中予以扣除;对属于镇与村共同事权,根据乡村振兴的受益范围、兼顾职能和行政效率等因素区分情况,按照界定乡村振兴领域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确定镇与村的支出责任以及承担方式。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强乡村振兴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镇、村两级在预算安排时,要切实聚焦解决“三农问题”,合理保障各项乡村振兴建设,按照本方案全面落实对乡村振兴事项的支出责任。同时,对乡村振兴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支出责任落实。
(二)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及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结合本镇实际,动态调整本镇乡村振兴事项范围、镇与村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全镇支出保障标准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财力状况等,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项目及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于新增项目,及时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对于既有项目,客观环境、管理体制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对于各项支出保障标准,结合国家和市级基础标准和本镇实际,适时调整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加强乡村振兴事项财政支出统计工作
根据乡村振兴领域镇与村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逐步建立完善乡村振兴事项财政支出统计口径,为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四、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发文起实施。
附件:马陆镇镇与村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表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