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4312000-2023-002 发布机构: 马陆镇
生效日期: 2023年07月25日 文 号: 嘉马府发〔2023〕42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嘉马府发〔2023〕42号

关于加强马陆镇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7-25 浏览次数: 【字体:

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马陆镇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管理和监控,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经研究,决定调整相关政府采购工作职责、工作流程。

一、机构及人员

(一)马陆镇政府采购办,与财政所合署办公。

(二)马陆镇政府采购中心,与党政办合署办公。

(三)在镇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府采购板块。

(四)政府采购办主任由财政所所长兼任,财政所副所长兼任副主任。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党政办副主任兼任副主任今后,政府采购办和采购中心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二、工作职责

(一)政府采购办,负责拟定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及管理制度,审核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

(二)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暂存款等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采购范围

(一)预算在当年度《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内的货物和服务,统一由马陆镇政府采购中心依法依规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集市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二)预算在当年度《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外,但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由马陆镇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今后,采购限额标准如有变动,以镇“三重一大”项规定为准

四、采购流程

(一)各预算单位根据年初批复的预算项目于计划采购前一个月填报《政府采购申购表》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采购办。

)采购办对预算单位所需采购的预算项目、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等进行审核。

)预算单位将经采购办审核无误后的《政府采购申购表》提请镇长进行审批。

)预算单位将领导审批的《政府采购申购表》交至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按照规定进行采购。

)政府采购完成后,采购中心将相关资料和发票移交至各预算单位,由各预算单位完成采购资金的支付。

五、档案管理

政府采购材料统一由采购中心进行归档,并按照政府采购形式的不同,做好政府采购材料的收集工作、管理工作和销毁工作。

六、监督管理

采购办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与监管;采购中心要加强政治理论和采购业务学习,提升业务素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镇纪委、监察办要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监督。确保我镇政府采购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有序开展。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3630   

嘉马府发〔2023〕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