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4307000-2023-006 发布机构: 马陆镇
生效日期: 2023年02月15日 文 号: 嘉马府发〔2023〕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嘉马府发〔2023〕6号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批转马陆镇卫生健康办公室关于 《2023年马陆镇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直属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马陆镇卫生健康办公室关于《2023年马陆镇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实施方案》,经马陆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予以认真落实。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3215


 

2023年马陆镇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

 

2022-2024年,嘉定区将接受新一轮国家卫生区复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由三年固定时间段复审调整为在命名后的三年内随机抽查复审。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区复审,按照嘉定区爱卫会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据2021年新版《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全爱卫发[2021]6号)、《嘉定区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嘉府[2023]3号),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环境保护,健全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健康促进工作,确保重点场所卫生与食品安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与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国家卫生区复审,被重新命名为“国家卫生区”。

实施重点

(一)重点范围

马陆镇区域范围均为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范围,包括:城镇地区、镇村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其中建成区东至沪宜公路、南至伊宁路、西至胜辛路、北至上海绕城高速范围为复审工作重点。

(二)重点部位

城市主要公路与铁路,主要商圈与路段,集贸市场及批发市场、便民服务点,城市绿地,公共水域,建筑工地及动拆迁工地、待建工地,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处理设施、粪便及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处置厂等,客运站及交通集散地,医疗卫生机构等重要单位,住宿业、游泳场馆、商场超市、电影院等大中型公共场所,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大中型餐馆、集中供餐单位、食品生产单位、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等食品经营“三小”行业,居民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村宅、村(居)委会、各类健康支持性环境等。

三、重点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做好各项巩固管理基础工作,具体见《马陆镇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任务、职责分工表》(见附件)。

(一)不断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坚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分工明确的责任机制、奖惩严格的考核机制及齐抓共管的共建机制,完善镇级管理架构,健全工作网络。镇级、村(居)委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不少于一名,村(居)民委员会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爱国卫生领导小组),推动落实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部署、检查、总结。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

(二)持续深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建立健全区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网络,涵盖机关、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等7 类以上行业单位。做优宣教内容,建强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卫生健康街镇、健康村居、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场所建设,持续推进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室外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深入推动无烟单位和场所建设,夯实健康嘉定建设的微观基础。

(三)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做好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村宅和河道的环境卫生管理。强化户外广告、招牌建设管理。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做到卫生保洁全覆盖。推进垃圾分类科学管理、常态长效,规范环卫设施运行管理及垃圾收集、运输流程,确保密闭运输、车容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加强河道巡查。城乡结合部公厕及户厕无旱厕。推进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管理,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持续推进公园绿地建设,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四)有力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日常巡查,杜绝烟囱排黑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治理,督促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推进水环境治理,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环境空气质量、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置等达到要求,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五)稳步提升重点场所卫生。强化卫生综合监管,规范各类公共场所经营行为,确保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内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教学、生活等环境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六)全力保障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防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管理,巩固无证无照治理成果。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提升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品安全质量。加大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监管力度,确保管理规范、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生活饮用水安全。

(七)不断强化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规划,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深入开展慢性病防治管理。持续巩固三级管理和四方联动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模式,严格落实患者社区健康管理各项措施。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行为等涉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

(八)持续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强化病媒生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和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的媒介控制。做好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结合季节性爱国卫生活动,开展春秋季灭鼠、夏秋季灭蟑和灭蚊蝇等除害防病突击行动。做好民生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工作。推进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示范路段建设。强化对全区公共环境和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病媒防制效果督查,确保“四害”的密度控制在国家病媒生物控制水平标准C级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7月到12月)

研究制定本周期马陆镇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巩固工作任务和落实相关单位职责分工,明确标准、目标和时限。建立、调整完善相应的卫生创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召开马陆镇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培训。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立体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浓厚巩固氛围。

(二)攻坚阶段(2023年1月到3月)

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对建成区基本情况、重要单位信息、环卫基础设施情况、市容环境基本情况、健康支持环境情况、食品安全“三小”行业和公共场所“四小”行业清单等关键工作因素进行排摸,按照方案要求,对照标准和任务职责分工表,逐项排查,梳理任务清单,落实落细国家卫生区巩固管理各项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分类整治,逐一攻克。对尚未达标,能立行立改的,尽快补缺补差;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分步实施方案,力争本周期内达标。对动态管理和难点问题,开展阶段性集中整治,以整治促管理。对已达标的指标继续巩固提高。同时,我镇同步启动本周期国家卫生镇巩固复审工作。

(三)迎检阶段(2023年4月到2024年12月)

全力做好国家卫生区巩固提升与常态迎检工作,继续保持辖区内社会大卫生水平不降。进一步建立完善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复审巩固工作。加强定期与不定期检查、部门自查、第三方督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督查指导、问题反馈与整改巩固工作促进各级、各部门提高卫生健康环境的常态化管理意识,改善卫生防病环境,提升社会健康管理水平,接受上级明查或暗访形式的随机抽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有序推进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区复审巩固工作,将其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方案、实施计划,落实各项人、财、物等保障措施。要进一步健全各级爱卫会组织机构,明确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深入基层,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难点问题。

(二)梳理重点问题,务求整治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实施工作考核,督促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要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各职能部门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专项环境整治活动,分时段、按计划重点梳理并解决一批与市民群众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环境卫生问题。

(三)广泛宣传动员,全民参与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引导动员群众参与,营造市民共同建设健康上海的良好氛围。要着重志愿服务,以清除卫生死角、强化门责管理、杜绝乱堆乱涂为重点,完善爱国卫生志愿者队伍建设。要开展各类有效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市民学习健康知识和掌握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卫生状况的满意度。

(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常态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综合运用城市管理中的各类长效管理机制,积极依托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和“多渠道发现、分层派单、分类处置、监督考核、联动治理”等运作机制,整合管理资源、推动责任落地、协调解决难题,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和常态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同时,做好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的资料积累,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形成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格局。

 

嘉马府发〔2023〕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