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4303000-2022-0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年06月02日 | 文 号: | 嘉马府发〔2022〕2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嘉马府发〔2022〕22号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对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22-10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嘉定区交通委:
陶庆等委员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我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违法行为的若干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解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无序停放等问题,我镇积极探索施行了系列举措。针对《关于综合治理我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违法行为的若干建议》提案中三个问题,分别采取如下措施:
1.针对“因运营企业未向投放区域内的交管部门备案,导致相关部门无法对投放数量予以总量控制”的问题。由于运营企业之间相互竞争、疫情影响、共享单车跨区域流动等因素,镇级层面对于运营企业投放总量摸底存在一定难度。当前部分运营企业与村、社区和马东园区建立联络机制,告知辖区内投放数量。
2.针对“无序停放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清理人员和清理车辆运能不足”的问题。据了解,青桔和哈啰两家运营企业,在嘉定新城(马陆镇)范围内,仅有2辆清运车辆。为解决运营企业清运压力,嘉定新城(马陆镇)于去年下半年由城管、公安、村社区、城建、共享单车企业等共同召开协调会,引入第三方清运机制。通过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与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约的方式,协助清运无需停放的共享单车,以缓解运营企业清运人员和车辆不足的问题。
3.针对“清运车辆停靠,受到交警部门驱离和处罚”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清运效率和效果,我镇已与交警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同时,各村、社区和马东园区与城管、公安、联勤等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通过视频巡查、人员巡查,对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与职能部门、与社区村居建有微信群,为及时解决问题、反馈问题奠定了基础。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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