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4306000-2022-0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年01月04日 | 文 号: | 嘉马府发〔2022〕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嘉马府发〔2022〕2号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陆镇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
为确保落实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编制了《马陆镇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马陆镇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巩固本镇农田建设成果,保障农田基础设施良性运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关于印发<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农委〔2020〕31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21〕42号)、《嘉定区农业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嘉农委〔2021〕5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大裕村、大宏村、立新村、戬浜村、陈村村、李家村、包桥村、北管村、新联社区。
第四条 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机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级管护工作以及管护主体的管护质量进行考核;各有关村要对辖区内农田基础设施管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农田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第五条 考核内容主要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开展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工作开展与管护成效等二个方面。
工作开展主要包括落实管护主体,对农田基础设施登记造册和档案管理,开展日常养护、维修、检查等工作,运行完好,并做好相应工作台账记录。
管护成效主要包括农田基础范围内的田间道路整洁无破损、灌溉泵站机组运行正常,灌溉与排水设施完好、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持总体良好、农田输配电以及配套机电设备正常运行,注重节水实效等。
第六条 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详见附表),年度考核结果纳入镇农业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超定额用水、改变泵站用途或在上级部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农业考核年度排名不列入第一档次。
第七条 各村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在考核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问题需要追究问责的,按相关程序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办理。
第八条 本考核办法由马陆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会同马陆镇水务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