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4306000-2021-0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年09月02日 | 文 号: | 新城管委(马府)〔2021〕4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新城管委(马府)〔2021〕49号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大棚房”问题工作总结报告
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嘉定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嘉农委〔2021〕4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杜绝“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我镇于6月16日召开嘉定新城(马陆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由镇长龚侃侃主持,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周颖布置工作,镇长龚侃侃、副镇长王春做总结讲话,副镇长龚文斌、副镇长樊立新、各村书记及各相关部门主任参加。
我镇已制定“大棚房回头看”实施方案并下发,明确责任主体,统一工作口径,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村组织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的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形成“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和汇总表。截止至7月14日,我镇11个村派出28名调查员对本辖区内各类农业设施进行了排摸,共计排摸农业设施3048个,涉及面积1871.19亩。其中,新发现“大棚房”问题0个、涉及面积0亩。
目前,我镇正在形成“大棚房”问题长效监管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我镇将进一步明确监管对象清单,构建规划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协作”机制,建立“镇村”二级联动巡查队伍,采取定期巡查上报、联合抽查认定、移交移送处置相结合的工作办法,推动整治整改按时完成,确保长效监管高效有力。针对社会监督举报项目,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和处置,认定为具有“大棚房”问题特征的项目,移送移交区相关职能部门并纳入长效监管目录。
同时,根据监管对象属性、对应业务职能及现有工作资源等不同,分工如下:我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已备案农业设施的条线监管工作,牵头开展已备案农业设施的月度抽查工作,督促推进另案处理项目中农业设施的整治整改工作。对社会监督举报涉及农业设施的项目进行认定和处置方面的业务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镇规资所主要负责除农业设施、林业设施外的条线监管工作,牵头开展除农业设施、林业设施之外项目月度抽查工作,督促推进另案处理项目的整治整改工作。对社会监督举报除农业设施、林业设施之外的项目进行认定和处置方面的业务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同时,我镇已畅通举报途径,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及时认定处置,对符合“大棚房”问题特征的项目纳入监管清单。
我镇将通过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巡查抽查制度、构建信息化监管体系、加强社会监督,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回潮。
抄送上海市嘉定区规划资源局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