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4307000-2020-00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年07月29日 | 文 号: | 新城管委(马府)〔2020〕7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新城管委(马府)〔2020〕79号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嘉定新城(马陆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嘉定新城(马陆镇)住宅小区火灾防控工作,提高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嘉定新城(马陆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嘉定新城(马陆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告》、《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沪嘉检公益行公建〔2020〕6号建议书建议,为切实加强马陆镇住宅小区火灾防控工作,提高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住宅小区安全平稳运行,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发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多部门联合排查和联合执法,集中消除一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非指定场所充电、楼道堆物等火灾隐患,提高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龚侃侃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张敏、陈剑任副组长,房管所、地区办、安全环保办、城管中队、司法所、信访办、法律服务办、马陆派出所、戬浜派出所、各社区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管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房管所:负责全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计划,督促物业项目经理、工作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法定职责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义务,认真仔细开展自查活动。
(二)法律服务办、司法所: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消防安全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的指导;协调做好公证、法律援助、仲裁、司法鉴定工作,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化解专项行动矛盾纠纷。
(三)信访办:加强协调联动,积极推动各类调解组织、律师参与此次专项行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安全环保办:指导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演练,提高火灾初期处理能力;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住宅小区,研判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等级,上报领导小组隐患整改可行性建议;
(五)地区办:加强社区、居(村)委会工作指导,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安全的生活方式。
(六)城管中队:依据消防安全和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住宅小区内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破坏房屋外貌,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戬浜派出所、马陆派出所:依据消防安全和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拒不整改的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罚。
(八)各社区:定期组织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活动,排摸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充电装置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检查消防通道的通畅情况等;掌握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充电装置及场所安全状况,确需动用维修资金整改的,协同安全环保办、房管所,指导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使用维修资金予以整改;发现影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要求其整改,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拒不整改的进行集中整治。
四、整治内容
消除电动自行车存放场所(含地下车库)充电装置,楼梯间、首层门厅、安全出口飞线充电等火灾隐患;清除楼道堆物,占用、封闭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及时修复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各成员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利用横幅、宣传单、广播、电子屏、小区业主微信群等方式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查计划,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摸自查阶段(8月6日至8月20日)
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自查排摸工作,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确保底数清楚、状态明晰。同时,按照“边排摸、边整治”的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使用人)抓紧进行自查自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领导小组按照工作目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使用人),积极协调公安应急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执法,同时,将专项行动与重要节庆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确保重大节日、重要节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强力推进,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对发现的住宅小区内重大火灾隐患,积极协调配合公安应急部门,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并及时通报造成火灾隐患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
(二)广泛开展宣传。地区办、安全环保办、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横幅、电子屏、业主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和媒介,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努力形成严管声势和氛围,鼓励业主(使用人)自查自改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演练,切实提高物业工作人员火灾初期处理能力,增强业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三)依法从严治理。充分运用行政手段,积极配合公安应急部门切实加大执法整治力度,确保形成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专项行动明确要求的工作任务走过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事实,从严从重处理。
(四)严格长效管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必须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对巡查中及时发现的火灾隐患正确处置的应予褒奖,未按规定及时处置的立即辞退,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79号关于印发《嘉定新城(马陆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