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4309000-2020-00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年03月03日 | 文 号: | 新城管委(马府)〔2020〕1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新城管委(马府)〔2020〕12号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新城(马陆镇)河湖长效管理养护 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直属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嘉定新城(马陆镇)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提高河湖管理养护水平,改善河湖水环境面貌,根据《嘉定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嘉水务〔2019〕31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嘉定新城(马陆镇)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水务工作考核评分表
2、河道维修养护管理台账考核评分表
3、 嘉定新城(马陆镇)河道养护单位考核评分表(村、园区范围)
4、嘉定新城(马陆镇)河道养护单位考核评分表(社区范围)
5、嘉定新城(马陆镇)河道养护单位现场检查评分表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日
嘉定新城(马陆镇)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提高河湖管理养护水平,改善河湖水环境面貌,围绕河湖“污水零排放、两岸无违建、水域无垃圾、河底少淤积、绿化全覆盖、水质不恶化”的目标,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镇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生态维护、水质保护、绿化养护、岸线管护、河面清护、河床修护等六个方面。
第三条 考核工作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村、社区、马东园区及养护企业。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第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养护管理、养护成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养护管理
养护档案。考核养护工作档案建立及更新。
维养计划。考核工作计划情况,合理编制年(月)度维修养护计划。
3.配置要求。考核是否满足《上海市河湖维修养护作业基本配置要求》等情况。
水质保护。考核河湖水环境现状,是否存在异常排水口、沿岸厕所直排、水体黑臭等情况。
2.绿化养护。考核河湖绿化、浮床等是否按照标准进行养护,是否存在死株枯萎、占绿毁绿等情况。
岸线管护。考核堤防护岸结构稳定、防汛通道畅通、附属设施整洁完好、河湖陆域保洁等情况。
河面清护。考核水域保洁、无阻水障碍物、无非法养殖、无三无船舶等情况。
水面率维护。考核是否存在填堵、侵占河湖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 养护企业考核采取平时检查、季度考核及年终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上级业务部门考核相结合。其中各村、社区和马东园区参与行业考核占比60%,水务所参与行业考核占比40%。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考核采取季度考核及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水务工作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核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考核分 | |
1 | 积极配合镇政府各项日常工作,及时主动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培训。 | 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会议、培训出席情况评分,未完成或未出席一次扣1分。 | 10 | |
2 | 区级及以上考核时做好河道边的环境卫生工作。 | 若因此造成考核结果为中等以下,该项全部扣除。 | 5 | |
3 | 保护辖区范围内现有河道的水系,发现填堵、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 | 根据第三方巡查反馈,如有发现此类行为未上报的,发现一例扣1分。 | 10 | |
4 | 加强对辖区范围内河道沿岸企业排污情况的排摸、监管。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和河湖健康。 | 河道发生水污染事件,发现、处置、上报不及时一次扣2分;因此造成媒体曝光等不良社会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 10 | |
5 | 加强对“三无船舶”、违法捕捞、毁绿种菜、非法养殖、围网等点源污染和侵占河道行为的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加强对沿河护岸、亲水平台、河道绿化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发现设施损坏及时上报。 | 根据第三方巡查反馈,如有此类问题一处扣1分。 | 15 | |
6 | 广泛宣传,积极配合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河道内及河岸防汛通道范围内严禁倾倒垃圾、违规堆载等现象。 | 根据第三方巡查反馈,如有此类问题处理不及时的,发现一处扣1分。 | 15 | |
7 | 保障辖区河道范围内违章拆除后的长效管理工作,杜绝河岸防汛通道范围内新增违章建筑及鸡鸭棚、菜棚等构筑物。 | 根据第三方巡查反馈,如有此类问题处理不及时的,发现一处扣1分。 | 15 | |
8 | 承担辖区范围内河道养护第三方的监管责任,及时做好养护行业季度考核工作,以及养护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工作。 | 未及时完成考核或未配合协调一例扣1分。 | 9 | |
9 | 积极配合区专项整治的推进,配合完成轮疏等中小河道整治工作,做好项目协调工作。 | 未配合一例扣2分。 | 6 | |
10 | 协助水务所完成年度消除劣Ⅴ类河道工作任务。 | 如未通过消除劣Ⅴ类河道考核,该项不得分。 | 5 | |
合计 | 100 | |||
备注:1)序号5、6、7项根据日常抽查确定,其中日常抽查包括区级第三方机构日常抽查发现问题占50%,监理 机构月度抽查发现问题占50%。 3)该表用于水务所对各村、社区、马东园区日常考核。 |
单位(盖章):
考核项目 | 扣分标准 | 考评形式 | 分值 | 得分 | 存在的问题或需要改进之处 | |
基础工作(45分) | 制度建设 | 各类管理制度、上墙图表等,缺一项扣2分;不签订用工合同、安全等协议各扣2分。 | 查看记录 | 10 | ||
人员配备 | 内部巡查人员没有配备扣5分;养护班组、责任划分不明确扣5分;各类岗位人员配备不合理扣5分。 | 现场检查 查看记录 | 15 | |||
设备配备 | 养护设备无法满足作业要求扣5分;设备配套不合理扣5分;不能正常使用扣2分。 | 现场检查 查看记录 | 20 | |||
内部管理(55分) | 学习培训 | 培训学习不落实扣10分。 | 查看记录 抽查职工 | 10 | ||
报表信息上送 | 各类报表少报、漏报、延期上报每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 查看记录 | 15 | |||
检查考核 | 公司每季自查不足一次扣2分;不及时完成下达的临时任务扣5分。 | 查看记录 | 10 | |||
台帐资料 质量 | 台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资料归档不及时扣2分;归档资料不符要求或错填每处扣2分。 | 查看记录 | 20 | |||
合计 | 100 | |||||
考核人: 考核日期: | ||||||
备注:该表用于水务所对养护单位的日常考核。 |
河道维修养护管理台账考核评分表
嘉定新城(马陆镇)河道养护单位考核评分表(村、园区范围)
考核单位: 日期: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得分 | 备注 |
水域保洁(45分) | 1)水面无各类垃圾,落叶等漂浮物控制在1平方米以下;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5 | ||
2)绿萍、水葫芦等漂浮植物控制在1平方米以下,如发现漂浮植物满河,则该项不得分;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5 | |||
3)打捞的垃圾及时运走,无堆积现象;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
4)涉水事件上报及时:非正常排水口、水体黑臭、水质异常、非法捕捞、偷倒废弃物等。 | 每发现一次未及时上报的,扣0.5分 | 10 | |||
陆域保洁(15分) | 1)陆域保洁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废弃物堆积(不包括大型或大量堆载物、废弃物、建筑垃圾等);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
2)保洁垃圾及时运走,无堆积现象。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
绿化养护(25分) | 1)绿化养护范围内无杂草、生活垃圾、废弃物等(不包括大型或大量堆载物、废弃物、建筑垃圾等);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
2)无水生植物(野生芦苇、野茭白、蕰草等)成片生长现象(水域绿化除外);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
3)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种、树木扶正及时,植物过盛及时修剪;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
4)作业垃圾清理及时,无堆积。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
其他事项(15分) | 1)保洁员穿着救生衣上岗,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 每发现一次扣0.5分 | 5 | ||
2)养护单位工作配合度:对于村居提出的养护范围内的工作应快速响应并及时处置。 | 每发生一次扣0.5分,5次及以上不配合的,则该项不得分 | 10 | |||
合计 | 100 | ||||
备注: | 1)陆域保洁范围指河口以上6米范围内的区域(因农村区域河道可能涉及村民宅基地、自留地等,视实际情况为准)。 | ||||
2)绿化养护范围:不同河道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为准。 | |||||
3)该表用于村、马东园区对养护单位的日常考核。 |
嘉定新城(马陆镇)河道养护单位考核评分表(社区范围)
考核单位: 日期: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得分 | 备注 |
水域保洁(50分) | 1)水面无各类垃圾,落叶等漂浮物控制在1平方米以下;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5 | ||
2)绿萍、水葫芦等漂浮植物控制在1平方米以下,如发现漂浮植物满河,则该项不得分;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5 | |||
3)打捞垃圾不得堆放在河岸、桥洞内,应按规定放置在保洁码头垃圾箱内并按规定定期清理,保持码头整洁;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
4)涉水事件上报及时:非正常排水口、水体黑臭、水质异常、非法捕捞、偷倒废弃物等; | 每发现一次未及时上报的,扣0.5分 | 10 | |||
水域绿化养护 | 1)无水生植物(野生芦苇、野茭白、蕰草等)成片生长现象(水域绿化除外);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5 | ||
2)去除枯死植株,景观植物补种、植物过盛修剪及时;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5 | |||
3)作业垃圾清理及时,无堆积在岸边现象;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
其他事项(15分) | 1)保洁员穿着救生衣上岗,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 每发现一次扣0.5分 | 5 | ||
2)养护单位工作配合度:对于村居提出的养护范围内的工作应快速响应并及时处置。 | 每发生一次扣0.5分,5次及以上不配合的,则该项不得分 | 10 | |||
合计 | 100 | ||||
备注: | 1)绿化养护范围:嘉定新城核心区域所有河道水域绿化(不包括自管河湖和封闭水体内的景观绿化)。 2)该表用于社区对养护单位的日常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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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新城(马陆镇)河道养护单位现场检查评分表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得分 | 备注 |
水域保洁(45分) | 1)水面无各类垃圾,落叶等漂浮物控制在1平方米以下;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5 | ||
2)绿萍、水葫芦等漂浮植物控制在1平方米以下,如发现漂浮植物满河,则该项不得分;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5 | |||
3)打捞的垃圾及时运走,无堆积现象;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
4)涉水事件上报及时:非正常排水口、水体黑臭、水质异常、非法捕捞、偷倒废弃物等。 | 每发现一次未及时上报的,扣0.5分 | 10 | |||
陆域保洁(15分) | 1)陆域保洁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废弃物堆积(不包括大型或大量堆载物、废弃物、建筑垃圾等);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
2)保洁垃圾及时运走,无堆积现象。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
绿化养护(25分) | 1)绿化养护范围内无杂草、生活垃圾、废弃物等(不包括大型或大量堆载物、废弃物、建筑垃圾等);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
2)无水生植物(野生芦苇、野茭白、蕰草等)成片生长现象(水域绿化除外);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
3)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种、树木扶正及时,植物过盛及时修剪;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
4)作业垃圾清理及时,无堆积。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
其他事项(15分) | 1)保洁员穿着救生衣上岗,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 每发现一次扣0.5分 | 5 | ||
2)河道保洁覆盖率100% | 未做到不得分 | 10 | |||
合计 | 100 | ||||
备注: | 1)陆域保洁范围指河口以上6米范围内的区域(因农村区域河道可能涉及村民宅基地、自留地等,视实际情况为准)。 | ||||
2)绿化养护范围:不同河道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为准。 | |||||
★ | 3)该表用于水务所、监理机构对养护单位的日常检查。 |
养护单位: 日期:
2020年12号关于印发《嘉定新城(马陆镇)河湖长效管理养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