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4306000-2019-00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年09月18日 文 号: 新城管委(马府)〔2019〕99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新城管委(马府)〔2019〕99号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嘉定新城(马陆镇)农业水价核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嘉定新城(马陆镇)涉及农业水价核定的共有行政村9个,经过前期基本情况调查和灌区面积核定,确定全镇共有灌区48个,灌区核定面积3566亩。

按照《嘉定区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要求,农业全成本水价由灌溉设施维修费、养护费、人员工资、电费四部分组成,经核算,运行成本总计为158元/亩,其中灌溉设施维修费、养护费主要由政府财政资金补贴(发生超定额用水情况,按镇相关管理(考核)办法确定);人员工资、电费及日常管理支出由村级收取的水费及村委(合作社等独立核算主体)自筹经费支付。按照“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针对运行成本和补贴现状,经各村讨论协商平衡,最终确定嘉定新城(马陆镇)农业水价核定为158元/亩,其中向农户实收水费按35元/亩计,其余部分由村委自筹。

本次协商水价有效期暂定3年(2018年-2020年)。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