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4305000-2019-0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年05月13日 文 号: 新城管委(马府)〔2019〕6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新城管委(马府)〔2019〕63号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批转嘉定新城(马陆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嘉定新城(马陆镇)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护进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嘉定新城(马陆镇)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护进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经嘉定新城管委会(马陆镇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3日

嘉定新城(马陆镇)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护进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根据李强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有关通知要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结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护进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属地主导、部门联动、媒体参与”的总体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着力攻坚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区域,全力防范化解城市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检查范围
    1.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规模租赁住宿场所、“三合一”场所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施工工地等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火灾的9类重点场所。
    2.厂房、仓库突出火灾隐患。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火灾的9类突出消防安全风险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2)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3)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规模租赁住宿场所、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7)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8)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9)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2.厂房、仓库的7类突出安全风险
   (1)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用途,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厂房、仓库,违规设置甲、乙类仓库,违规搭建夹层或阁楼,违规设置办公室、违规住人等。

(2)防火分隔不到位。不同企业之间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功能性用房与生产、仓储区域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采用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作为分隔墙体材料等。
   (3)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灭火救援窗等不符合要求。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违规搭建或堆放物品,违规搭建或堆物遮挡或影响灭火救援窗使用,搭建雨棚或临时搭建物影响排烟散热等。
   (4)生产仓储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生产车间超量储存易燃可燃物品,在生产车间内违规设置易燃可燃物品仓库,在仓库内违规设置生产、包装等作业等。
   (5)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气线路违反规定敷设,仓库内部违反规定使用照明灯及其他电气设备,集中充电场所设置不符合要求。
   (6)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停用。
   (7)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 
    三、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5月开始到11月结束,分3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5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各基层单位、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2.细化工作标准。各基层单位、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对照消防安全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详见附件),针对本区域、本行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进一步丰富治理重点、细化整治标准,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可及时与镇安委会办公室沟通。
    3.组织专题培训。各基层单位、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嘉定区消防安全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方案》要求,落实课时、课件、师资,分批次对单位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责任,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同时要做好培训签到、信息撰写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6日至11月12日)
    1.单位自查自改。各基层单位、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通过约谈、培训、发文等形式,督促指导各单位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依托公示栏、电子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5月底前,9类重点场所和厂房、仓库管理单位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形成自查报告,逐级汇总至各基层单位,归入工作台账。
    2.属地全面排查。各基层单位要在前期消防隐患大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发动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和网格力量,采用划片包干、“挂图作战”等方式,以建筑为基准逐栋排查,比对核查单位自查报告,建立健全辖区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档案。各基层单位要定期收集汇总推进情况和相关数据,并于每月底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3.行业集中排查。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其中,安全环保办、教委、民政办、卫计办要重点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场所,集中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房,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马陆派出所、戬浜派出所要指导各基层单位重点排查“三合一”场所、规模租赁住宿等小单位小场所,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锁闭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城建办、城管部、镇房办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集中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风险。产业发展中心、新城市场监管所、马陆市场监管所要重点排查商场、市场等场所,集中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设备损坏等突出风险。文化体育中心要重点排查公共娱乐、宾馆饭店、文博单位等场所,集中整治易燃可燃装饰装修、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风险。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聚焦本行业突出风险,组织重点企业、单位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8月底前,要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4.严格监督执法。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要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监督执法,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
    5.综合施策推进。各基层单位、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及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由应急管理部门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要积极引导公众通过“12345”和“96119”热线,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6.深化专项治理。各基层单位、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深入排查电气火灾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组织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各基层单位结合辖区火灾规律特点,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治理。
    7.突出重点防范。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及节日期间,各基层单位、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紧盯“点上不冒烟、面上不起火”的工作目标,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持续加大社会面消防安全管控力度,全力确保全镇火灾形势平稳。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3日至11月20日)
    各基层单位、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落实针对性改进措施。同时,要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单位、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把“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护进博”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摆在全年工作的突出位置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要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逐个节点推进,确保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
   (二)深化联勤联动,形成治理合力。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精神,紧密结合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健全固化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城市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强化跟踪问效,狠抓责任落实。各基层单位、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与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等年度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重点加大行业单位自查整改情况的排查力度,镇安委会办公室将重点加强对各基层单位履职情况和企业自查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的要实施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专项行动期间,镇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成员单位将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通报批评,督促整改落实;年底前,将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验收结果纳入年终生产安全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基层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情况请于5月底前,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5月至9月,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1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镇安全环保办公室 金佳璐,联系电话:59156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