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4305000-2019-0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年01月16日 文 号: 新城管委(马府)〔2019〕9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新城管委(马府)〔2019〕9号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批转嘉定新城(马陆镇)安全环保办公室关于《嘉定新城(马陆镇)2019年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企事业单位:

嘉定新城(马陆镇)安全环保办公室拟定的《嘉定新城(马陆镇)2019年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点》,经嘉定新城管委会(马陆镇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予以认真落实。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6日

 

嘉定新城(马陆镇)

2019年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嘉定新城(马陆镇)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防范遏制较大社会影响事故为核心,深入推进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网格化建设,健全责任体系,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嘉定新城(马陆镇)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主要工作如下:

    一、强化综合监管,健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完善生产、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不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

    (一)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发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平台作用,全面梳理负有生产、消防监管职责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对象清单和监管任务清单,巩固生产、消防安全齐抓共管的大格局。

    (二)加强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村、社区对辖区安全工作的监管检查力量,6月底前完成对各村、社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安全监管人员持证上岗。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监管、科学监管,不断增强企业法治意识,明确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督促严格履行法定责任,依托标准化建设、诚信制度建设、火灾隐患整治、社会第三方参与等方式,推动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四)严格落实考核问责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加大监管过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考核比重。进一步完善生产、消防安全约谈制度,对履职不力或事故控制不力的村、社区,由镇政府或安委会会同纪检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二、坚持依法治安,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效能

    (一)强化和规范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1、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发布年度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季度、月度监督检查方案。

    2、强化重点事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点单位、重点时段以及危险化学品、职业病防治、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农村自建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摸等安全专项检查。强化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抽查力度,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坚持最严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严的措施,依法依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采取行政强制执法措施,从严查处、严厉打击。

    (二)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和群众优势,结合城市网格化管理,完善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机制。二是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双预防”长效机制试点,组织开展试点单位现场检查和指导,提高企业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三是集中攻坚,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嘉定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全镇范围安全隐患区域大排查、大整治,对重大隐患区域按照“市、区、镇”三级实行挂牌督办。根据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区政府,推动区级挂牌督办单位整治工作;用足用好政府挂牌、关停查封、断水断电的刚性措施,最大限度消除隐患存量。

    (三)统筹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继续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电气火灾防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等专项工作落地见效。组织辖区居民小区开展至少1次消防逃生疏散演练,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1次消防专业知识技能培训。

    (四)突出危化领域安全监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突出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加强对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管控。

    (五)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化和推进第三方监管工作,依托专业机构力量,对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领域、消防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和单位实施检测、检查、指导、培训工作。

    三、强化基础保障,着力推进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系统治理

    (一)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规范职业病危害较重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职业健康体检的落实。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日常监督抽查。配合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工作。

(二)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宣传力度,继续推进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化工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

(三)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一是进一步做好住宅小区和公共场所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以及重点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分级评价工作。二是推进电梯智慧化监管试点。完成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加装,电梯微信公众服务监督系统二维码张贴,开发市电梯应急平台分平台,扎实提升全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三是持续抓好超期设备治理和人员无证作业整治工作。

(四)强化宣传教育。启动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在主要路口或重点地段设置固定的生产、消防安全公益宣传阵地,不断放大宣传效应。积极运用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传播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加大案例教育、警示教育力度,深化“把安全带回家”和“三不伤害”理念,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开展微型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继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培训数量和质量,加强对居(村)民、来沪务工人员、老弱病残、儿童等特定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普及“三合一”、“群租”火灾危害、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常识。

(五)发展壮大社会消防基层组织。根据《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上海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深入推动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确保辖区内自然村建成志愿消防队;加大农村自然村宅的消防设施投入;所有消防重点单位、村、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加大微型消防站设施的投入。